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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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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洁是苹果的核心价值观,Stay foolish, Stay hungry.

苹果公司(英语:Apple Inc.,NASDAQ:AAPL,LSE:ACP),原称苹果电脑公司(英语:Apple Computer, Inc.),是总部位于美国加州库比蒂诺的跨国科技公司。公司最初由史蒂夫·乔布斯、史蒂夫·沃兹尼克、罗纳德·韦恩创立于1976年4月1日,次年1月3日确定正式名称为苹果电脑公司,主业是开发和销售个人计算机,至2007年1月9日在旧金山Macworld Expo上宣布改名为苹果公司,宣布其业务重点转向消费电子领域。现时的业务包括设计、开发和销售消费电子、计算机软件、在线服务和个人计算机。

苹果的Apple II在1970年代助长了个人电脑革命,其后的Macintosh接力于1980年代持续发展。该公司最著名的硬件产品是Mac电脑系列、iPod媒体播放器、iPhone智能手机和iPad平板电脑;在线服务包括iCloud、iTunes Store和App Store;消费软件包括macOS和iOS操作系统、iTunes多媒体浏览器、Safari网络浏览器,还有iLife和iWork创意和生产力包。在2017年时苹果公司曾位列财星全球500大企业的第9名, 《财富杂志》曾提名苹果公司为美国2008年最受尊敬的公司、2008年到2012年世界最受尊敬公司,《福布斯》2015年发布的全球品牌价值榜,苹果公司连续第五年雄踞榜首,其价值曾是地球上其他任何品牌的两倍以上 。但是,苹果公司在其产业链中的劳工制度、环境和商业实践中至今仍然饱受抨击。

至2017年7月,苹果公司拥有21个国家的497间零售商店,还有线上苹果商店、iTunes商店。iTunes商店是世界最大音乐零售商。苹果公司是市值最高的公共交易公司,到2014年6月大约拥有市值6000亿美元,到同年11月更是历史上首家突破7000亿美元的公司。截至2012年9月29日,苹果公司全球拥有永久全职员工72800名,临时全职员工3300名。2013年全球总收入1709亿美元。截至2014年1季度,苹果公司五年平均增长率销售额39%,利润率45%。2013年5月苹果公司首次进入财富500强公司名单前10名,比2012年上升11位,位列第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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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最终是工作在激发人们的能力,有时我希望是我来推动他们,但其实不是,而是工作本身。我的工作是使工作尽可能地显现美好,并激发出人们的最大潜能。

有时我分不清“将要怎样”和“可能怎样”的区别,也不清楚应该一步到位还是循序渐进。平衡理想和实际是我应该注意的地方。 工作将是生活中的一大部分,让自己真正满意的唯一办法,是做自己认为有意义的工作;做有意义的工作的唯一办法,是热爱自己的工作。你们如果还没有发现自己喜欢什么,那就不断地去寻找,不要急于做出决定。就像一切要凭着感觉去做的事情一样,一旦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事,感觉就会告诉你。就像任何一种美妙的东西,历久弥新。所以说,要不断地寻找,直到找到自己喜欢的东西。不要半途而废。
我凭着好奇心和直觉所干的这些事情,有许多后来都证明是无价之宝。只有回头看时,才会发现它们之间的关系。所以,要相信这些点迟早会连接到一起。你们必须信赖某些东西——直觉、归宿、生命,还有耐力,等等。做这些从来没有让我的希望落空过,而且还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

让我能够做出人生重大抉择的最主要办法是,记住生命随时都有可能结束,记住自己随时都会死去,这是我所知道的防止患得患失的最好方法。

“记住你即将死去”是我一生中遇到的最重要的箴言。它帮我指明了生命中最重要的选择。因为几乎所有的事情,包括所有的荣誉、所有的骄傲、所有对难看和失败的恐惧,这些在死亡面前都会消失。我看到的是留下的真正重要的东西。你有时候会思考你将会失去最重要的某些东西,“记住你即将死去”是我知道的如何避免这些想法的最好的办法。你已经赤身裸体了,你没有理由不去追随自己内心的声音。

为什么印度的 iPhone 比中国的还贵?

苹果 CEO Tim Cook 刚到印度就遭吐槽:你们家 iPhone 真的太贵!

印度人平均收入仅为中国人的 1/4,但 iPhone 在这的售价却是美国的 1.33 倍,想来这句吐槽真真切切是发自肺腑的。

苹果 CEO Tim Cook 近日接受了新德里电视台(NDTV)的采访,承认 iPhone 在印度市场太贵。事实确实如此,印度是世界上购买 iPhone 最贵的地方之一,以美国 iPhone 为标准价,其 iPhone 的价格高出了 31%。

NDTV 的主持人 Vikram Chandra 采访时问及 Tim Cook,“在印度拿到的 iPhone 比美国贵,功能比美国的少,但印度的购买力却只有美国的很小一部分。”

Tim Cook 承认这确实是事实,但希望想办法把印度市场 iPhone 的价格降至美国市场的水平。

为什么 iPhone 总是高价

一个基本事实是,苹果产品强调软硬结合的体验,在创立之初 Steve Jobs 式的面向“高端群体用户”的营销哲学后,苹果开始奉行这种高利润战略也因此大肆获利。

苹果的利润到底有多高?关于 BOM 成本的问题一些媒体已经做过详细报道,这里不在赘述。

爱范儿(微信号:ifanr)此前曾提及,Canaccord Tenuity 分析师 Michael Walkley 撰写了一份报告,苹果和三星仍然在智能手机市场占据了 105% 的利润。苹果和三星独占智能手机的利润,更严重的是:苹果占据了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利润的 90% 以上。

这是苹果一贯奉行的高利润战略。Tim Cook 曾在《商业周刊》采访时提及,“我们从来不做垃圾市场,但我认为我们所处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市场都很庞大。”当然这是几年前的事了,但也不难看出 Tim Cook 对于这种市场战略的野心。

历史事实证明,低定价并不是苹果的作风,这不同于使用价格战互拼的国内厂商,苹果能以高利润走量的产品没必要用低价卖出去。

不同地区对于价格的影响

实际上关于各国定价不同的问题早有探讨,简单一些总结,就是因为各国的汇率和关税问题。

iPhone 在美国市场的售价是 600 美元左右,可以以此为基础,当国际汇率浮动和当地的税收制度变动时会让美国地区以外的市场的 iPhone 价格的提升。

BI 撰写了一篇关于 Tim Cook 对印度市场的评价,并列举了 iPhone 全球的售价。

在巴西,iPhone 售价高达 931 美元;在印度,iPhone 售价则为 784 美元;在英国,iPhone售价为 671 美元。相比较而言,iPhone 的售价要比与其功能相似的 Android 手机价格贵得多。从德意志银行统计的数据来看,2016 年,iPhone 在美国市场的售价为 600 美元,而在巴西售价为 931 美元,大约是美国市场的1.56倍;在印度尼西亚的售价为 865 美元,大约是美国市场的 1.45 倍;在印度市场的售价为 784 美元,大约是美国市场的 1.33 倍。

WSJ 则大体总结了不同地区 iPhone 不同售价的几条原因:包括 supply chain cost(供应链成本)、forex moves(外汇)、labor and land cost(劳动力和土地成本)、import tariffs(进口关税)。

大体上可以确定,iPhone 的定价并不像是国内外汽车的差价,而是苹果拟订了一个标准定价然后执行汇率、进出口手续。

关于中国 iPhone 售价的问题,是因为中国组装的 iPhone 出口没有税收,但进入海外市场根据税收和汇率得出售价,而中国消费者购买 iPhone 是先出口后进入中国其实属于进口要承担税收,这样就得出了中国 iPhone 的售价。

Tim Cook 式的供应链哲学

一个很有趣的比喻是将 Steve Jobs 和 Tim Cook 两位苹果领导人比作艺术家和生意人。《财富》曾评价 Steve Jobs 致力于创新性产品,其继任者 Tim Cook 则专注于控制制造流程。

将 iPhone 推上高售价的领导人是 Steve Jobs,因为需要触及有品位的高端消费群体;而控制流程成本、产品高售价的领导人换成了精于管理的 Tim Cook,这部分想说的是 iPhone 可以保证售价和高毛利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苹果在供应链的控制能力。

他把供应链管理哲学纳入到产品设计、产品定价层面。

《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一个实践者的角度》的作者举例介绍了苹果的供应链控制哲学,“iPhone 的触摸屏等关键零部件,苹果在供应商建厂时投入巨资,买断产能 6 到 36 个月。等到触摸屏成了大众商品,竞争对手可以买了,苹果又利用早已谈好的合同,拿到供应商的优惠价。”

供应链管理哲学下的产物并不单单指库存管理,而是根据供应链物料、需求管理、高利润率以及市场环境。

路透社曾在 iPhone 5 发布时评价苹果公司的优先级转移,苹果的优先级正在由用户体验转移到公司策略。

公司策略将供应链提升到一个战略级,是指通过从供应链层面的订单帮助设计优化产品,把产品的成本在设计阶段就控制下来,这促成了苹果的新供应链的哲学:在供应链端苹果也要求做到营销、设计和供应链三方相辅相成。

一位用户总结了 Tim Cook 对数据的极度敏感(就连 iPhone 2007 年发布时都是 Jobs 问 Tim 财务数据),对供应链零部件实行控制的方方面面的细节:

Tim Cook 时代先将 iPhone 5 升级为全球首发;
设计更精简的包装利于运输(iMac 改为梯形结构、包装变小);
综合运输成本的控制(海运与航空的选择)等。
Tim Cook 时代苹果的成功,其实更像是供应链层面的成功。

“挺进印度制造”的可行性

不管是 Product Line(产品线) 还是 Production Line(生产线),了解到之前提及的一些信息点后,“挺进印度制造”对于苹果来说似乎变得合情合理。

实际上印度市场本身已经有所作为。现任印度总理莫迪,将电子设备的整机进口关税翻倍提升,而对外来资本进印度开厂又实行了近乎零门槛的政策,这些都是为了推广“印度制造”。

尽管 Tim Cook 在接受采访时提到了在印度市场诸多业务的落地要基于印度商业和文化,但没直接提到进入印度生产 iPhone 的相关计划。不过归结于苹果在中国市场 iPhone 的出货开始下降,苹果的印度商业市场还未全面打开、印度少年都期待梦想之机 iPhone 等诸多因素,苹果或许不无此项规划。

当然以上只是基于一些信息点的猜测。但不管 Tim Cook 是要将中国的产品线(或生产线)搬到印度,还是承认印度的产品价格售价过高。

对于一个供应链领域的专家,与其说是降价,不如说 Tim Cook 背后的算盘依然会打得响亮。

苹果游说印度为其设特区 承诺将把印度变为iPhone出口中心

腾讯科技 2018-03-23 07:09

腾讯科技讯 据外媒报道,印度电子与信息技术部部长拉维-山卡尔-普拉塞德(Ravi Shankar Prasad)日前在接受该国媒体采访时称,苹果当前着眼于把印度打造成为苹果设备的出口中心,正着手起草新提议来同印度政府进行谈判。电子与信息技术部是印度通信和信息技术部下属的二级部。

苹果此前一直在同印度政府就通过提供减税和优惠政策,换取该公司把iPhone生产线搬迁至印度并扩大该国业务进行谈判,但未取得任何进展。

“苹果要求印度政府提供许多的豁免权,但这将导致其他制造商被认为收到了歧视,因此我们已向苹果就此进行了全方位的解释。电子与信息技术部目前正在同苹果进行谈判,我也理解苹果希望把印度变成产品出口中心的渴望之情,”普拉塞德称。他还表示,在苹果提出新的建议后,该部门将呼吁对政策进行调整,或是提供优惠政策。

截至目前,苹果方面对此报道未予置评。消息人士称,苹果预计最快将于今年4月向印度电子与信息技术部提出新建议。

据悉,如果苹果获准在印度设立经济特区(special economic zone),印度当前的关税就将不再适用于该公司。通过该经济特区,苹果能够把制造的产品出口到其他国家和地区。只有这些产品销往印度时,才会向它们征收关税。

“苹果可以把绝大多数的制造业务部署在印度的经济特区,并把少部分业务部署在国内关税区(domestic tariff area)。这种混合式的模式适合于这家公司当前的情况,”该消息称。

消息人士称,苹果目前正在详细制定该经济特区的地理位置、需要获得的优惠政策和印度邦、中央政府的支持情况。

苹果自己并不制造Mac、iPad或是iPhone,该公司通过富士康等代工制造商为其制造产品。目前,苹果的代工制造商主要在中国大陆开展业务。

印度总理纳伦德拉-莫迪(Narendra Modi)一直在推动国外企业在印度本土扩大相关制造业。为了促进国内制造业的发展,印度在今年2月初把进口手机的关税从15%提高到20% 。不过,这并不是印度第一次上调电子产品进口关税,此前数月前印度就将电子产品关税从10%上调至15%。

除去制造业务之外,苹果也一直游说政府在印度建立自己的零售店。按照印度当前的要求,苹果如果要在印度开设零售店来销售自己的产品,那么产品30%的零部件必须在当地进行采购。

疑似为印度惨淡境遇背锅,苹果印度负责人离职

一直以来,大家都知道苹果各类产品的售价都不会便宜,对于每一款新发布的iPhone手机,其售价更是如此。由于上周印度将手机的进口税从10%提高到了15%,苹果更是提高了iPhone X以及iPhone 8在印度的售价,涨幅都超过了3.0%,其中256GB的iPhone X售价达到了105720卢比(大概等于10900元人民币),256GB的iPhone 8售价为79420卢比(约合人民币8200元)。

印度手机市场是目前来说各大手机厂商的必争之地,并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印度对于手机的需求量还会继续增长,但是作为全球利润最高的手机厂商——苹果,却对于这个市场毫无办法,到目前为止,苹果在印度的市场份额只有不到3%。

根据印度经济时报报道,苹果印度方面运营的负责人Sanjay kaul已经离职,任命Michel Coulomb为印度市场的销售总监,前者负责苹果在印度运营已经一年多时间,依旧不减起色,或许是出于对印度市场的急切拓展需求,苹果公司已经将其撤职。

其实苹果在印度想要开拓手机帝国的梦想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有消息称印度在提高手机的进口税的时候也明确的表示了不会给予苹果公司关于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这样子的决定看似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但是如果没有优惠政策就意味着自身并没有价格上的优势,特别是现在手机性能差距不大的情况下,人们并不会随手就为一部昂贵的手机买单。

而另一方面,根据小米印度市场总经理Manu Kumar Jain称,小米印度公司在今年拥有超过20亿美元的收入,这对于后起之秀来说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成绩,苹果在手机行业上的革新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印度的市场上却并没有站稳脚跟。

目前在印度市场上,占据了手机市场份额前五的手机厂商分别是小米,三星,摩托罗拉,vivo以及OPPO。

如此看来,苹果想要在印度市场分一杯羹,还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苹果在中国失利后,投奔印度,却惨遭打脸!

2017年08月02日 06:51:20 来源:科技之窗

目前苹果手机在中国的市场份额持续下滑,跌至第五,而国产手机份额达到惊人的87%。另外苹果在中国口碑持续下滑,性价比不够高、打赏分成引纠纷,苹果手机在中国市场的口碑和影响力下跌趋势显现。三星则因安全故障和态度问题早早失去民心。反观国产品牌,牢牢占据前四席,逐渐把苹果和三星甩得越来越远。苹果似乎看到了中国市场的下滑趋势,逐渐向印度市场靠拢,并且要在印度建厂。

据报道,根据IDC的最新数据,苹果在印度智能手机市场的市场份额仅有0.9%,简直微不足道。在所有智能手机制造商中,苹果公司市场份额排名第18位。然而在全球智能手机市场脚步放缓之时,印度去年的智能手机出货量增长了21.4%。远高于美国和欧洲地区等饱和市场。这也使得苹果对印度市场重新充满信心。

为了杀入印度市场,苹果已在4月份开始在印度生产iPhone设备,苹果方面也借此事向印度政府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今日据外媒报道,印度商业和工业部部长Nirmala Sitharaman在给印度国会下院的书面回复中表示,对于苹果在印度国内进口设备关税的减免申请不予通过。消息显示苹果提出的要求有为期15年的关税豁免,范围包括制造和维修iPhone设备、组件、服务和维修时需要用到的资本设备和耗材等。此外,苹果还希望能放宽在印度当地采购30%产品零件的政策。然而印度政府对苹果的要求不予豁免。

目前,苹果的产品在六个国家生产,这些国家除了中国外,还包括韩国、日本和美国。现在,苹果在中国、德国、美国、英国和法国等国家设立了自己的零售店并且通过这些零售商店出售它的商品。但是目前在印度,苹果没有自己的零售商店,只是通过Redington和Ingram Micro等分销商销售自己的产品。苹果曾提议在印度引进自己的翻修手机进行出售,但遭遇印度政府拒绝。

苹果开始眼红中国品牌抢占印度市场,报告显示,国内智能手机厂商已经成功拿下51%的印度智能手机市场份额。在2017印度智能手机市场排名前五中,国产品牌小米、vivo、OPPO纷纷现身,而印度本土品牌如Micromax、Lava和Karbonn等则不见了踪影。其中,OPPO和vivo公司2017在印度的销量分别增长7倍和9倍。并且报告中预测,这一增长还将持续,到2018年仍然能够增长40%-50%。

苹果垂涎印度市场的潜力,已经是尽人皆知的事儿,经过反反复复地讨论和博弈,iPhone去印度本土生产似乎也有了一些眉目。在全球走俏的iPhone却始终未能征服这片土地,一来iPhone成本售价本来就高,且因印度中央/地方政府关税政策混乱,常常出现重复收税的现象,结果导致iPhone在印度的定价最高:在美国定价650美元的手机,来到印度之后就会达到1000多美元。为了充盈印度市场,降低iPhone的价格,最好的办法就是于本土建造工厂,这样可以有效避免高额的关税。苹果于印度建厂,最直接的目的就是降低生产成本,以促进iPhone在这个国家的销售。

印度信息技术部部长普拉萨德此前已经表态,印度政府欢迎苹果在印度生产制造苹果设备。苹果为此却给印度政府提出了条件。这条件包括进口零部件和设备15年免税期,二手和全新设备的关税豁免,开放进口3年以上的旧iPhone,并打算整修后再出口至全球各地,除此之外,苹果还希望印度政府放宽对旗下供应商的通关检查规定,以及部分产品标示法规。但是印度已经狠狠拒绝了苹果的要求,据了解,印度官员认为苹果要求不合理,如果同意将对其他已在印度设厂的外国企业不公平,这将是阻碍双反达成协议的主要因素。对于苹果来说,在印度制造手机是一个积极的进展,但是印度市场要想完全感受到苹果本土制造带来的影响,很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

印度大幅提高进口税重伤苹果,中国手机因早在印设厂未受明显影响

2017年12月26日 13:23 观察者网

据路透社等外媒近日报道,印度政府于日前发布公告称,已经对以电子产品为主的十类产品增加了进口税,目的是遏制海外供应,建立国内工业。

具体来看,这十类产品分别为:微波炉、手机、录影带播放器、电视及数码相机、LED台灯、电力仪表、灯具、机顶盒、石油焦炭以及三种电视显像管。

图片来源:印度《经济时报》

据印度《经济时报》分析,这一增税举措,将会带来四方面的影响,分别是:

对想要使用进口产品的消费者来说,电器及手机将会变得昂贵;

对本土制造商来说,其产品在与进口产品的的竞争中将更具价格优势;

对苹果等海外电子产品生产商来说,打入印度市场和占领印度市场将会变得更加困难;

印度去年共进口了420亿美元的上述产品,提高进口税的措施执行后,大额进口的情况将会有所改善。

对此,普华永道印度公司的税务主管普赖克·贾恩(Pratic Jain)表示,这一增税措施可以实现两大重要目标——提振印度制造业和为印度政府创收。

“还有值得一提的是,印度政府此次提高税率是在海关法所授予的紧急权力之下进行的,这样的做法并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此外,这一措施会在接下来的一些预算中有所体现,对各细分产业更为细致的保护也将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被提上日程”,普赖克·贾恩还说。

今年7月1日,印度政府首次对进口手机征收关税,并同时以促进国内制造业的名义,出台了商品和服务税(Goods and Services Tax);此外,印度政府还于近日政府取消了针对液晶显示器、LED和OLED面板的基本关税豁免,并下令开始对电视机征收7.5%的关税。

在被加税的商品中,目前看来,受影响最大的是手机。

除了iPhone SE以外,目前苹果印度销售手机中仍有88%靠进口

据路透社称,除在印度当地组装的iPhone SE以外,苹果公司已提高了苹果手机其他机型的销售价格,平均涨幅为3.5%。

印度《经济时报》的分析称,因为三星手机很大一部分是在印度国内生产组装,而目前苹果印度销售手机中仍有88%靠进口,所以未来,苹果手机与三星手机在印度市场上的价格分化更为明显。

手机中国联盟秘书长王艳辉在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表示,国外品牌在印度的强势崛起,使得印度不甘心只做手机产业链条市场终端的角色。印度提高关税的目的,就是鼓励国外品牌把手机产业链条转移到印度境内,增加就业,同时促进印度本土产业配套能力的发展。

王艳辉认为,印度提升关税的做法影响最大的是苹果,因为苹果在印度的工厂设施极不完善,主要靠国外进口实现印度市场的销售。虽然苹果在印度的市场占有率仅有3%,但是印度作为全球第三大手机市场,市场潜力已经超过中国,任何一个想在全球市场上有所作为的手机品牌都不能绕过印度。

目前来看,印度对进口手机提高关税暂时不会对中国主要的手机品牌产生严重影响,因为,目前在印度市场上主要的中国品牌包括小米、vivo、OPPO、联想等在内,均已通过绿地投资的方式在当地建立工厂,从而规避了关税提升所带来的市场风险。

以最早打入印度市场的小米手机为例,2017年第三季度,小米跃升为印度第一大智能手机品牌,并已在印度建有两座工厂,而且还要开建第三座,小米在印度市场销售的手机95%来自小米印度工厂。目前,印度市场前五大手机品牌中除了三星,其余4家都来自中国。

但是,此次印度不仅提高了进口手机的税率,也提高了上游手机原件和相关手机零配件的税率,印度政府在今后很有可能会进一步收紧进口以刺激印度相关产业的发展,或将成为中国企业打开海外市场的挑战与机遇。

此前,美国媒体“valuewalk”网站曾发表文章称,印度莫迪政府上台后大力推进“印度制造”运动,已经瞄准了25个特定行业,并开始以惩罚性关税作为武器。

例如,印度对美国制造的汽车(包括哈雷戴维森摩托车)征收60%-70%的关税,对进口橡胶征收70%的关税,对某些美国制造的农产品征收50%-113%的关税,对美制酒精饮料征收150%的关税,对某些纺织品征收300%的关税。

还例如,美国制造的支架和心脏起搏器出口到印度,除了要缴纳7.5%的关税外,还被打了12.5%的“附加税”,以及4%的“特别附加税”。这样折算下来,美国制造的手术设备的印度价格被人为抬高了近25%,美媒认为这给印度制造的医疗设备带来了不公平的贸易优势。

此外,除了国家政府征收的关税之外,印度个别州还有自己的只适用于进口货物的附加增值税或销售税。

据英国《金融时报》12月25日报道,在美国和印度之间的普惠制协议即将失效之际,美国国内诸多人士主张废除对印度的关税优惠,因为印度长期滥用这一制度,导致了贸易的不平衡,使得美国对印度贸易逆差巨大。

苹果与高通「相爱相杀」,最后受伤的还是消费者?

2017-08-09 18:32

俗话说:打是情,骂是爱。

苹果与高通「相爱相杀」的专利案,又有了最新进展。

高通公司对苹果公司的指控,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介入其中,同意对该指控进行调查,并承诺在未来 45 天内完成该调查。

编者注:苹果公司有约 70% 的 iPhone 7 系列手机配置了高通的调制解调器芯片,而苹果公司并没有向高通支付相应的专利费用。高通公司对苹果公司提出控诉,并要求美国贸易监管部门禁止某些型号的 iPhone 进入美国市场。

高通公司的执行副总裁兼总顾问罗斯伯格(Don Rosenberg)在一份声明中表示:

苹果公司正在侵犯我们的知识产权,我们期待 ITC 能够迅速的展开调查。

那么问题来了,这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早在 7 月 21 日的时候,包括亚马逊、Facebook、谷歌、英特尔、微软和三星等科技巨头在内的计算机和通信产业联盟,曾致函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反对高通禁售 iPhone 的要求。

计算机和通信产业联盟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埃德·布莱克(Ed Black)表示:

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批准高通公司的请求,将帮助高通公司利用其垄断地位进一步打压苹果,消费电子设备价格也将因此进一步上涨。这事关 iPhone 和其他智能手机的价格。

也就是说,如果高通胜诉了,无论是对于 iPhone 用户还是其他手机用户,想要购买新手机,都会要比预期付出更多的钱。

从今年年初开始,手机涨价就已经成了定局,无论是不再「1999」的小米还是定价直逼「3000」的魅族,除了手机品牌自身定价的策略,还有一部分原因就是手机元器件价格的上涨。

调制解调器芯片,作为现在手机不可或缺的元器件之一,能够帮助手机连接到无线数据网络。如果一旦形成技术垄断,手机的价格又要上涨「一点点」了。

价格想要不上涨?性能就有「差异」了,最后还是消费者买单。

就苹果公司的 iPhone 7 系列而言,约 70% 的调制解调器芯片来自高通公司,剩下的 30% 来自英特尔公司。在 iPhone 7 的调制解调器芯片性能对比中,英特尔与高通的性能差距有点「悬殊」。

评测机构 Celluar Insights 就做了英特尔与高通调制解调器芯片在 iPhone 7 上的对比评测,测试的 LTE 频段是美国最常见的三种:频段 4、频段 7 和频段 12,测试方法是从最强的 LTE 信号 -85dBm 开始 ,逐步降低功率,模拟与信号塔的距离越来越远。


(图片来源:Celluar Insights)

测试结果表明,在通常使用情况下,高通版本的 iPhone 7 信号处理性能要比英特尔版本高 30%,而在信号较弱的情况下,高通版本的 iPhone 7 甚至超出英特尔版本 75%。

在网络速度方面,搭载高通 MDM9645M 基带的 iPhone 7 网速可达 600 Mbps,而英特尔 XMM 7360 基带提供的最高网速只有 450 Mbps。

目前,关于苹果公司和高通公司孰对孰错的问题,还要等待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进一步的调查。

无论是高通技术垄断带来的「产品涨价」,还是苹果采用两种不同基带带来的「性能差异」,想必对消费者来说都不是一件好事吧!

因为专利,苹果与高通又撕了起来,这一局的结果可能是什么?

2017-07-14 09:05 孙永杰

一如北京的夏日,近期备受业内关注的苹果与高通之间的专利诉讼事件逐渐升温。高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ITC”)提起诉讼,并请求在美国禁止进口和出售部分采用英特尔芯片的iPhone和iPad,原因是这些产品侵犯了该公司的6项专利中的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

对此,有分析认为,苹果与高通的诉讼由于极其复杂,短期内难有结果,最终还将是以双方和解告终。所谓诉讼,只是双方(尤其是苹果)牟取商业利益最大化的筹码(因为是苹果首先起诉的高通)。不过,从双方诉讼开始到现在,从苹果屡屡提起诉讼的理由看,不要说在诉讼中,就是在和解时也未必能占到多大的便宜。原因何在?

在此,我们不妨简单回顾下本次专利大战中苹果几次对于高通提起诉讼的核心理由。

首先是关于收费标准。即按照苹果的指控,这其中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按照设备(例如手机)还是其中使用的部件的价格为基数收取专利费?二是收费的比率是否过高?

其次是高通是否存在二次或者重复收取专利授权费。即按照苹果的指控,苹果在购买高通芯片(例如基带)时已经支付了相关的专利费,那么再单独与高通签署专利授权协议,在苹果眼中显然是二次收费或者说是在强迫苹果签署专利授权协议。

最后是所谓的专利权用尽原则。即苹果近期以美国最高法院做出Lexmark International Inc(利盟)Vs Impression Products, In案判决(该判决确认了专利权的“绝对用尽”及“国际用尽”两项基本原则)在美国的适用作为判例,诉高通专利授权模式无效。

先来看看有关收费标准。

众所周知,对于专利持有者来说,以一部手机的总价值为基础制定授权费率是移动行业的标准做法。高通并非唯一这样做的公司,从30多年前2G时代的摩托罗拉起,通信行业的主要专利权人包括爱立信、华为、诺基亚、三星以及中兴等公司全部是基于设备整机收取专利许可费的。既然是业内的标准做法,想要打破必须有相当的理由和证据来证明这种行规严重不合理,但从苹果这两年在通信产业的专利诉讼看,可谓几无可能。

例如在2015年年初,苹果首先对于爱立信发起诉讼的核心理由也是在于此,甚至连诉讼采用的词汇都与此次诉讼高通高度相似。随后爱立信对苹果提起了专利侵权的反诉,称其向苹果授权LTE专利的合约早已到期,但苹果迟迟不愿意签订新的合作合同,爱立信甚至还要求法院禁售iPhone。

最终在接近一年时间后的2015年年底,双方达成了和解。即苹果与爱立信签署了长达7年的专利授权协议,苹果将向爱立信一次性支付首笔专利费,之后再按照专利实际使用情况继续支付专利费。对此,有分析称,爱立信2015年在知识产权上获得的总营收达到130亿-140亿瑞典克朗(约合98.4亿~105.9亿元人民币),其中就包括与苹果签订协议带来的积极影响。与此同时,作为协议的一部分,两家公司还将在多个科技领域进行合作,包括5G网络标准的研发、视频网络流量管理和无线网络优化技术。

无独有偶,在苹果与爱立信的专利诉讼和解之后,苹果在2016年底以类似理由(费率太高违反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并违反反垄断法,且与NPE合谋牟利)起诉了诺基亚。诺基亚迅速发起反诉,状告苹果侵犯其32项技术专利,其中涉及显示器、软件、天线、芯片组以及视频编码等技术。对于起诉的理由,按照当时诺基亚的说法是:自从2011年获得诺基亚的部分专利授权以来,苹果拒绝为在产品中使用诺基亚技术专利而建立授权协议。

最终的结果是仅过了半年的时间,双方就达成了和解,与前述的苹果与爱立信的专利诉讼类似,苹果和诺基亚达成了一项多年的移动通信专利授权协议,苹果将根据协议条款的规定向诺基亚支付专利使用费。与此同时,诺基亚将向苹果提供网络基础设施产品或者说苹果的数据中心在未来将采购和部署诺基亚的高端核心路由器。

不知业内看了上述这两个近两年苹果与通信企业之间的专利诉讼和解案之后作何感想?尽管是以和解告终,但从和解条款中苹果补交和续签专利授权协议(当然还是依照整机的收费标准),同时又附带的所谓合作(例如采购诺基亚的核心路由器)协议看,苹果显然没有讨到什么便宜。这次苹果与高通的专利诉讼案,最终结果可能也是如此。

至于收费的比率,不可否认,高通确实高于同行。

一方面高通拥有业界众所周知的最具价值的专利组合,另一方面高通多年来一直引领通信产业的创新和发展,每年都巨资投入研发,每年都有大量促进产业和市场发展、提升用户体验的诸多新的创新以专利(每年都新增数千项专利)的形式加入专利组合包。

也就是说在收费比率不变的情况下,被授权方总能得到最新的技术,且得到的授权专利数量不断扩大,并借此转换成自身的商业价值。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尽管表面上高通的收费比率没有降低或者变化,但它给被授权方带来的专利经济性(专利/商业价值)实际上是不断增长的。

接下来我们再看高通的专利授权是否如苹果所言的存在“二次收费”。

业内知道,高通芯片(例如AP和基带)是根本不收取专利费的,价格就是芯片本身硬件的价格。至于所谓单独签署的专利授权协议,其不仅已经包含了芯片中所涉及的专利,还包括整个设备(例如手机)中保持正常运行和良好体验涉及的所有专利。

在此需要补充说明的是,高通的专利中仅有极少一部分与芯片有关,也就是说高通专利的核心竞争力远不只是芯片。这里,苹果很显然故意混淆高通专利组合与芯片的关系,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其实,上述苹果和爱立信及诺基亚的专利诉讼中(几乎没有涉及到芯片相关的专利,爱立信和诺基亚也不提供芯片)也间接证明了这点,即苹果iPhone需要或者采用的专利范围远远大于与芯片相关的专利。而鉴于高通在通信,尤其是移动通信产业中具有庞大的专利储备,移动设备(例如手机)中的多媒体、移动操作系统、用户界面、显示器、电源管理、Wi-Fi、蓝牙、甚至飞行模式等都涉及到高通相关的专利。例如此次高通反诉苹果侵犯了其6项专利,这些专利就都与芯片本身无关。

最后再来看苹果以“利盟案”中专利权的“绝对用尽”及“国际用尽”两项基本原则,来诉高通专利授权模式无效。

有关“利盟案”的始末,大家可以在网上搜到,这里不再赘述,只是解释下什么是专利权用尽原则。专利权用尽原则也称为专利权穷竭原则或首次销售原则(First Sale Doctrine),通常系指专利产品或依据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一经合法售出后,专利权人及其合法授权人即丧失对该等产品进行使用和再次销售等行为的控制权。

结合苹果对于高通的诉讼,其认为在购买高通芯片后就已经相应获得了专利权或者说已经为专利付费,而没有必要再单独与高通签署专利授权协议。这里苹果显然又是犯了与前述所谓的“二次付费”同样的错误。

首先高通出售的芯片并不包含相应的专利费用,芯片就是芯片;其次高通对于移动设备的专利(标准与非标准)覆盖或者说iPhone采用的涉及高通(包括此前的爱立信和诺基亚)的专利远不止芯片本身的专利。在我们看来,苹果在此问题上已经不止是视而不见,而是在偷换概念,即将芯片专利等同于高通所有的专利,而且是在高通芯片本身不包含专利费用的前提下。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正是由于苹果上述诸多对于既存事实的视而不见(其实苹果心里应该跟明镜似的),让其与高通的专利诉讼显得越来越苍白和无力。如此下去,不要说诉讼的胜算,就连和解时,苹果也会处在被动的位置,一如之前与爱立信和诺基亚的专利诉讼。

老杳:苹果高通专利纠纷溯源及走势分析

2017.4.11日 老杳

1月中旬,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苹果公司诉高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标准必要专利实施许可条件纠纷两案。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中,苹果公司索赔经济损失10亿元人民币。此前,据《华尔街日报》报道,苹果也在美国对高通提起诉讼,要求高通赔偿10亿美元。

最新消息,针对苹果于今年1月在加州南区联邦地方法院向高通发起的诉讼,高通提交了答辩状,并同时发起反诉。

苹果为什么要起诉高通,高通又为什么要反诉苹果?

苹果的理由是:高通公司收取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用及向苹果公司发出的许可条件过高;拒绝向某些标准技术实施者提供许可;限定苹果公司使用其提供的或批准使用的产品/服务;

而高通给出的理由如下:

违反了与高通的协议,曲解了与高通的协议和谈判内容;
干涉了高通与为苹果公司制造iPhone与iPad的高通被许可厂商之间的长期协议;
通过曲解事实和提供不实声明,在全球不同地区鼓动监管机构对高通的业务发起攻击;
选择在其iPhone 7手机中不充分使用高通调制解调器芯片的性能,曲解搭载高通调制解调器和搭载其他供应商调制解调器的不同iPhone手机之间的性能差异;
威胁高通并试图阻止其进行有关搭载高通产品的iPhone手机的卓越性能的公开比较。

简单的说苹果起诉高通因为专利授权价格过高拒绝向iPhone代工厂富士康或纬创提供授权,高通反诉的理由则比较多,主要是苹果干预高通对iPhone代工厂富士康或纬创的授权谈判。

一位阅读过苹果起诉高通原始英文文档的朋友曾经告诉老杳,在苹果的诉讼材料中,苹果讲到因为高通与富士康的专利协议到期,高通希望直接与苹果签署专利授权协议,而不是再通过富士康代缴方式,而苹果反对。

与其它所有手机品牌不同,苹果至今为止并没有与高通签署专利授权协议,而是通过代工厂富士康代为缴纳,这样一来,苹果缴纳的高通专利授权费计算基数将是iPhone富士康的出厂价,而不是iPhone苹果的出厂价,如此计算,苹果真正缴纳高通的专利费与竞争对手相比相对就少了很多,虽然总额依旧很高。

与OEM/ODM厂商按照出厂价签署专利授权许可,富士康是唯一的一家,现在高通与大陆OEM/ODM厂商签署的专利授权费用,都是按照OEM/ODM最终客户的出厂价格计算,至于为什么富士康能够独家与高通签署了如此协议,老杳无据可靠,猜得不错,应当因为富士康与高通签署专利协议较早,高通完善的专利授权体系尚未形成有关。

苹果起诉高通,一方面因为高通希望改变之前的专利授权模式,要求直接与苹果授权,而苹果虽然因为通过富士康缴纳专利费减少了专利支出,无形中也被富士康捆绑,虽然这些年苹果增加了纬创等新的iPhone代工合作伙伴,不过富士康一直是iPhone的主要代工商则是不争的事实,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富士康与高通签署的专利授权协议高通肯定不想也不会复制到纬创,这就是苹果所说的高通“拒绝向某些标准技术实施者提供许可”。

因为富士康与高通专利授权协议到期,苹果希望延续富士康之前的模式,而且要复制到纬创,而高通的诉求则是拒绝与富士康续约希望与苹果直接签约。或者即使与富士康续约也要按照最新版OEM/ODM专利授权协议签署。

苹果所以起诉高通的另一个原因是iPhone基带第二供应商Intel的引进,Intel曾公开表示使用Intel基带无须缴纳专利费,其中也包括高通的专利费,这一点苹果认可,高通肯定不认可,苹果引进Intel的基带方案是为了与高通抗衡,按照高通的说法苹果甚至”在其iPhone 7手机中不充分使用高通调制解调器芯片的性能“,也就是降低高通基带芯片的性能以实现与Intel基带芯片的性能匹配。

现在断言高通苹果孰胜孰负为时尚早,鉴于高通在通讯领域的核心地位,苹果不可能弃高通芯片而不顾,如果苹果完全放弃高通芯片,只会引发高通更激烈的专利诉讼。苹果诉讼目的是尽量减少支付高通的专利费用。

高通反诉苹果,一方面希望与苹果直接签署专利授权协议,另一方面当然也是逼迫苹果尽快回到谈判桌。双方未来和解的概率还是最大。

无论苹果高通专利纠纷胜负如何,相信都能够促进历史遗留富士康专利授权问题的解决,因为高通之前与富士康签署的专利授权协议,无形中高通将苹果置于其他所有竞争对手处于不公平的地位,相比三星、LG及华为等国内手机厂商,苹果相对少缴了很多专利费。

如果高通胜诉,三星、LG及大陆手机品牌在高通专利授权上将更公平,如果苹果胜诉,有了此案例,大陆手机厂商一样可以要求降低专利授权许可费。(老杳,微信公共号:laoyaoshow )

苹果起诉高通:把你答应退还的 10 亿美元专利费退给我!

2017-01-21 10:07

在 1 月 17 日,美国联邦贸易协会(Federal Trade Comission,以下简称FTC)起诉高通,质控高通强迫苹果进行独家交易以购买其系带芯片,当苹果寻求降低支付给高通的专利使用费时,高通以此作为条件要求苹果在 2011 年和 2016 年期间独家购买高通的芯片。

日前苹果也正式发起了对高通的诉讼,表示高通非法利用手机芯片领域的垄断地位,要求高通退还 10 亿美元曾经承诺退还的专利使用费。苹果在声明中指出,高通为了报复苹果与 FTC 的合作,非法扣留了原本承诺退还的 10 亿美元专利使用费用。并且表示:

多年来,高通一直以在不公平的方式来收取与他们没关系的技术专利费用。苹果在 Touch ID、显示屏幕、相机等方面的创新越多,高通所收购的专利费用就高,而且是毫无理由的。对于苹果来说,创新之路也就变得越来越昂贵。虽然高通只是行业数据标准的众多贡献者之一,但他们向苹果收取的费用,是其它授权者向苹果收费总和的至少五倍。

尽管苹果 A 系列处理器一直可以算得上是性能最优异的处理器之一,但是由于苹果缺少移动网络方面的专利,所以在处理器的通讯系带上,主要使用的是高通的 MDM 基带,同时苹果也是高通的第一大客户。不过目前苹果与高通的独家协议已经到期,iPhone 7 这一代产品中,苹果在使用高通基带的同时,也使用了英特尔的基带产品。

高通在移动基带领域的霸主地位显然已经引起了多方关注,2015年2月,在经历14个月的调查后,高通在中国支付了9.75亿美元的罚款,并被责令调整专利授权模式。同年12月,欧盟也指控高通滥用市场地位,打压竞争对手。上个月,韩国反垄断监管机构宣布对高通开出约 58.6 亿元人民币罚单,原因是其专利许可协议触犯了反垄断法律法规。而对于高通来说,苹果和三星业务占到高通营收的近半壁江山,上一财年高通营收为 1614 亿元人民币。

在专利使用的收费方案上,高通通常会打包向客户授权专利,即使客户只会使用到高通很少的技术。手机厂商需要向高通缴纳相当于手机售价 5% 左右的专利使用费。在遭到韩国政府起诉时高通解释称:其创新推动了移动通信的爆炸性增长,惠及业内其他厂商。它指出,对于手机和芯片厂商来说,其打包许可策略是划算的,按零部件计算专利使用费会进一步上涨,所以自家多年来一直以打包方式对外许可专利。

苹果因专利侵权在深圳被诉,原告索赔 9 亿

2017-01-05 14:49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一家美国公司在深圳中级法院起诉苹果公司 iPhone 手机和 iPad 平板电脑侵犯基础专利权,合计索赔 1.29亿 美元(约 9 亿元)。

这一数字创下了中国知识产权侵权索赔额最高纪录,苹果连续三次申请原告专利无效均被驳回。

据悉,此次诉讼的原告方是一家美籍华裔在夏威夷创办的名为 GPNE 的公司。该公司在 1995 年 6 月 15 日在中国申请了发明专利 “寻呼方法及装置”,2001 年 4 月 11 取得授权公告。

GPNE 公司相关负责人黄景榆介绍称,该专利是目前手机、具有 GPRS 功能的平板电脑等通信设备设计的一项基础专利,在中国、美国、欧洲、日本等 14 国取得专利保护。

在起诉苹果前,GPNE 表示曾先后起诉过多家手机制造商如摩托罗拉、思科、黑莓、三星等,但都达成许可和解。但自 2013 年 1 月 28 日对苹果提出诉讼后,苹果公司却始终没有达成和解协议。

苹果曾先后三次以不同理据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原告涉案专利无效,但苹果的全部诉讼请求均被驳回,维持原告专利有效。

据《每日经济新闻》了解,原告称从苹果财报中分离出与诉讼不相关的模组部门,认为苹果 iPhone 手机和 iPad 侵权获利分别为 76.9 亿美元和 17.98 亿美元,但因原告没有能力支付高额诉讼费(诉讼费约为起诉侵权金额的 200 分之 1,全额诉讼应支付约 4800 万美金诉讼费),对 iPhone 手机案在原索赔 9500 万元人民币基础上追加索赔 1 亿美元,iPad 平板电脑在原索赔 5000 万元人民币基础上追加索赔 600 万美元。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苹果获得矩形圆角设计专利

2012-11-08 08:16

据 The Verge 报道,美国专利商标局在当地时间 11 月 6 日授予了苹果一项编号为 D670286S 的专利,专利内容为 iPad 的矩形圆角设计。

在设计专利中,实线表示了被法律保护的设计样本。而从 D286 专利图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一条矩形圆角实线。在本专利中,Home 键为虚线表示,说明其并不在讨论范围之内。

除了 Home 键,D286 专利也不包括设备背部轮廓、边框形状、设备侧面设计或是无边框设计,仅仅专注于表示矩形圆角是苹果的设计专利。矩形圆角的概念十分宽泛,宽泛到图中这个边框的横竖线条的比例都能成为它保护的对象,无论设备是 7 寸还是 20 寸。

The Verge 指出,正因为此专利过于宽泛,所以被应用的价值很小。苹果曾在法院上提出三星抄袭了自己矩形圆角的设计,当时就激起一片哗然的讨论。虽然现在苹果获得了具体的专利书,但专利的宽泛程度可以让法官或陪审团很容易地举出例证,驳回此专利的有效性,或是令自己背负来自于舆论的骂名。The Verge 认为,苹果只是通过 D286 探索自己究竟都能拿到什么专利,该专利应该不会出现在法庭上成为攻击对手的证据。

乔布斯去世后仍获 141 项专利:发明家难望项背

2014-11-29 10:01

据《麻省理工技术评论》称,尽管苹果公司联合创始人乔布斯过世已三年有余,但直到今天仍陆续有新的专利归于他名下。

截至目前已被授予乔布斯的专利总数共有 458 项,其中近三分之一都是在他于 2011 年 10 月去世后授予的,即 141 项。

乔布斯生前在 1980 年了提交了首份专利申请,该专利在 1983 年获批。这项专利的名称是“个人电脑”(Personal Computer)。

苹果:“专利骑兵”是怎样炼成的?

2012-10-10 18:30

不知何时,旨在保障创新者利益的专利开始成为科技巨头间相互攻讦的砝码。斯坦福大学一份报告显示,过去两年全球企业花在专利诉讼和专利收购的金额累计达 200 亿美元,相当于 8 个火星探测器项目的开支。

1 亿美元的教训

硝烟弥漫的专利战战场上,苹果如同一名骑兵冲锋在一线。近两年,苹果在移动领域频繁挥舞专利大棒,轮番对 Android 阵营的竞争对手进行攻讦,影响最大的莫过不久前与三星的专利案,后者最终向苹果赔付约 10.49 亿美元的赔偿金。据今年 3 月 BusinessInsider 的统计,苹果专利数量已多达 4600 多项。

但是事实上,苹果早年并不注重专利保护,公司也曾深受专利起诉之苦。《纽约时报》日前一篇长文透露了苹果蜕变成为“专利骑士”背后的故事。

早在 2006 年,苹果曾因 iPod 涉嫌侵犯创新科技(Creative Technology)的“便携式音乐播放器”专利被该公司起诉,苹果最终为此赔付了 1 亿美元。后来乔布斯在声明中称,“创新很幸运地在我们之前申请了专利。”

据悉,创新科技曾在 2001 年为其生产的 NOMA、ZEN 等音乐播放器申请专利,并于 2005 年通过。

只要能想到的,都要申请专利

吃一堑,长一智。

在饱尝专利诉讼的困扰之后,乔布斯开始意识到专利的重要性。当时正值 iPhone 发布前夕,公司上上下下都在为这一款重量级产品做准备。在此期间,乔布斯在高管秘密会议上宣布,公司要倾力申请专利。据苹果前法律顾问 Nancy Heinen 透露,乔布斯当时的态度是,只要是公司人员可以想到的,都应该申请专利。

很快,苹果工程师都被召集到参加每月举行的“发明披露会”上。据称,有一次,苹果的技术团队直接与三名专利律师会面,共同研究可以申请的专利。

当时的场景是,第一位工程师谈了软件中用户设置的问题,一位律师说:“这就是一项专利。”并提笔记录下来。

接着另一位工程师对一个流行的应用程序的轻微修改进行了描述。

“这也是一项专利。”

律师又说道。

又一个工程师开始介绍某些应用中运用的流线型设计。

“这是另一项专利。”

……

据苹果前律师透露,即便他们清楚某些专利申请不可能通过,但他们依然会提交申请。因为即便不成功,这样也能降低其他公司提出相似申请的成功率。

荒诞的专利制度

《纽约时报》以苹果 8086604 号专利为例介绍了美国专利制度的荒诞。作为 Siri 专利之一,这项基于语音和文字的搜索的专利经历了 9 次申请失败,苹果最终于去年才将这一专利收入囊中。

事实证明,苹果的偏执并非徒劳。今年 2 月,苹果就部署这一专利对三星 17 款设备发起了禁售申请,最终一位法官批准了对三星 Galaxy Nexus 的禁售令。软件专家表示,鉴于语音搜索运用的广泛性,苹果这一专利可能将影响到价值 2000 亿美元的智能手机业务。

而这一专利获批的荒诞在于苹果首次申请时,iPhone 和 Siri 尚是虚无之物,皮之不存,毛之焉覆?此外,专利局人手不足、工作量大等人事制度的弊端也是专利审批有失公允的原因之一。一位专利局审查员表示,他每接到一个专利申请,就得撰写 10 到 20 页的报告,来讨论该专利应该通过还是拒绝。显然,执念反复提交申请可以提高获批的概率。虽然反复申请费用不菲,但是通过语言修饰可以让审查员厌烦从而得到“放行”。据称,8086804 号专利正是通过反反复复对细枝末节的修订获准的。

其实,在专利战上大肆行动的远不止苹果一家,当然,苹果的专利数量也远不及 IBM、微软、三星等公司。但由于树大招风,苹果的咄咄逼人通常也招致了更多的口诛笔伐。更重要的是,一两家巨头可能致使整个行业陷入不良的竞争氛围。而对于那些初创公司,虽然在创意和技术上可能更胜一筹,但在专利数量上显然无法与巨头匹敌,畏于专利战而蹑手蹑脚,最终可能影响科技行业的发展与走向。

专利本空虚,但创新确是实实在在的东西,专利的价值难道只有运用于商战方能体现价值?

德国最高上诉法庭判iPhone滑动解锁专利无效

2015年08月26日06:46 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讯 北京时间8月26日凌晨消息,德国最高上诉法庭周二作出判决称,苹果公司的智能手机“滑动解锁”功能的专利无效,维持2013年一个德国下级法庭驳回该公司诉求的判决不变。

  “滑动解锁”是苹果公司iPhone智能手机最受人欢迎的典型功能之一,而Android手机开发商则已开发出了自己版本的类似功能。

  德国最高上诉法庭发表声明称其维持下级联邦专利法庭(Federal Patent Court)此前作出的判决,该判决撤销了苹果公司在德国的“滑动解锁”专利,其理据是这项技术类似于瑞典公司Neonod在苹果公司2007年推出iPhone一年前发布的一款手机的技术。 苹果公司尚未就此判决置评。

  根据联邦专利法庭此前判决,Neonode N1的滑动解锁功能与iPhone十分相似,并判决称苹果公司更易于使用的用户界面本身是不可申请专利的。

  Neonode售出了数万部手机,随后在2008年宣布破产,并重组为一家知识产权公司,向客户授权其拥有专利的光学技术,这种技术可被用于手机、平板电脑、阅读器及其他触摸屏设备。当时隶属于谷歌旗下、目前所有权归属于联想的摩托罗拉移动向慕尼黑的一个法庭提出了针对苹果公司用户界面专利的最初诉讼,后者在这桩诉讼案中胜诉,但随后其判决被德国联邦专利法庭推翻。

专利大战再起硝烟,苹果为保护设计不遗余力

2012-08-01 18:57

下面这个列表可能没有囊括所有苹果与三星之间的诉讼,他们之间的官司实在太多:

昨日,三星与苹果的侵权官司准时开庭。三星直接称苹果的设计并非创新。如今天上午的文章所说,三星展示了一份印有索尼商标的原型机的设计图,并提交了设计师的证词,认为苹果在设计 iPhone 的时候,从各大公司的设计中借来了设计元素——三星在设计自己的产品时,也不过是重复同样的过程。不过,法官驳回了三星的证据。

三星指称苹果没有创新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公司称,称苹果的移动设备侵犯移动技术上的专利,比如 iPhone 与 iPad 上无线数据传输的电力控制;HSDPA 以及 WCDMA 中,减少资料在传输过程中丢包的几率等等。在法庭上,三星称“苹果无偿使用了三星的专利技术。”

苹果则以 iPhone 3GS 与 Galaxy S 作比较,表示三星的产品不论硬件外观、使用界面均模仿苹果的设计——比较有趣的是,去年 10 月份,在 10 英尺以外的距离,三星律师自己分不清 Galaxy Tab 10.1 与 iPad 的分别,结果导致 Galaxy Tab 10.1 在美国禁售,至今禁售令仍未解除。2010 年 2 月,Google 曾经警告三星,不要把平板电脑产品的外观做得与 iPad 太相似。

从苹果与三星之间的专利战争中,也可以看出“设计”对苹果的重要性。苹果所引用的专利基本与与外观设计、应用界面、操作方法相关——“滑动解锁”是一种解锁的方式,不是一种技术。反映在公司内部,也没有几家公司能够向苹果那样,将一个设计师捧到如此之高的地位,乔布斯曾称 Jonathan Ive 是“灵魂伴侣”,而且是公司无可或缺的力量。

苹果与三星的专利战争,与其说是保护专利,不如说保护自己的设计。

有必要提一提苹果坚持专利诉讼的原因。苹果完全认为其他公司的模仿,或者是抄袭已经侵犯了苹果本身的利益:

专利的授权应该建立在 FRAND 标准上(fair、reasonable and no discriminatory manner),而不是将其定为行业标准公开给大家的基础上。当一些人剽窃你的主意时,他们其实在告诉你:来跟我打官司吧。而这些看起来疯狂官司真的会阻碍创新吗?不会,起码对苹果来说不会——但这已经过火了,我希望这些官司本不该存在。

Ive 最近这两天频频接受采访,讲述了设计上的艰难,似乎在佐证 Tim Cook 所说的这段话:

苹果不是为了全世界无偿开发这些技术。世界上最混蛋的事情就是,我花了一辈子研究一个东西,终于做出成果的时候被某些人剽窃,然后署上了他们的名字。

然而,在智能手机大行其道的今天,随便拿出一部手机都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设计——只要它们是黑色的,拿出 10 英尺开外,也难以看出具体型号。苹果所采用的大触控屏以及 Home 键的设计,事实上成为智能手机外观的设计标准。

但这也带来另外一种影响,那就是苹果的产品与其它品牌所生产的产品之间的差异性在减小。实际上,已经不少人在我面前提起 iPhone 已经变成“街机”。虽然这也可能和我身边比较多人用 iPhone 有关,但也反映了苹果的产品的差异性正在变小的现实。

也许 iPhone、iPad 无可避免走向“货品化”的道路。

一个产品“货品化”的过程是这样的:

首先公司开发出一个性能不够好,但便利性却优于市场中其它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并且可以满足低端或是未消费过的消费者;
然而公司为了保持领先,公司不断提升性能以及稳定性。然而,此时产品的性能对于消费者所期望的价值。然后低端的消费者实质上并不需要这个产品;
公司产品的生产开始模块化,产品开始丧失差异性;
市场开始出现新的“破坏者”。
《创新者的解答》用了一句话来总结了这个过程:

使高利润、差异化、专利性的产品变成大路货的转变过程,就是这种产品的功能向“过度服务”的模块化转型的过程。

如果将“货品化”进程与苹果 iPhone 的发展历程相比,你会发现惊人的重合性——iPhone 一代是“市场破坏者”,他让手机更易于操作;iPhone 3、3GS、4、4S 都提高了 iPhone 的性能与稳定性,让手机做到更多的事情。然而在这个过程中,Android、Windows Phone 等竞争者已经出现,它们外观与 iPhone 相仿,能够做到跟 iPhone 差不多的事情——它们是市场的破坏者,从低端入侵。

苹果如何避免“货品化”?推出让人耳目一新的新产品是一个方式;而保护自己的设计,保证产品的独特性,则是另外一种方式。

把矩形申请为专利是可耻的

2012-08-02 06:30

iPhone 3GS 与 Galaxy SII 的区别是很明显的:大小不一样。甚至,我也可以分辨出 Galaxy Tab 10.1 与 iPad。三星惯用的廉价塑料后背散发出的山寨气息,闭著眼靖都可以闻到。

iPhone 和 Galaxy S III 的区别更不用说了。如果分辨不出 3.5 和 4.8 的屏幕有什么不同,那么,你也许该去配个眼镜。

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网迅速加强了用户体验的价值。而专利法是个进化缓慢的领域。和时代脱节的法律必然导致一些笑话:Pull Down Refresh 无人保护,而 Android 厂家生产一个矩形的手机,还要面临诉讼的风险。

有些东西专利法应该保护,也保护了。比如苹果发明的 Tableview 拉到头时的橡皮筋效果。 Android 用另外的办法回避了这个专利。

另一些东西专利法应该保护,却没有保护。专利申请复杂成为创业团队的负担。所以小开发者发明的 Pull Down Refresh 无人保护。苹果甚至利用这种抄袭间接的获利。把开发者抄哭了的世界开发者哭泣大会的与会者(WWDC 2011 ),恐怕也有很多话要说。

还有些东西,专利法本来不应该保护。比如:矩形的手机外观设计。

很多 PDA 多年来就是这种设计。从没引发过专利战。早于 iPhone 很多年的 Th55 和 iPhone 是否也有点像?(居中的)拥有大触摸屏幕的手机,还能设计成什么样?!

有的时候,法律也未必是靠谱的。
奴隶制度?是法律。
种族隔离?是法律。
禁酒?是法律。
妇女没有政治权利?是法律。

今天,在某些国家,还有很多不靠谱的法律。比如可以用石头砸死人。

历史早已一遍遍的证明过:荒唐的法律不但举不胜举,而且还层出不穷。

但是,即使如此,当事情变得越来越荒唐的时侯,你我仍然没有资格言及“合法”与“非法”。专业人士们还要靠他日进斗金。

不过,合法或非法又如何?北美独立前,解决美国合法性纷争的,并非政治或者法律专业人士。托马斯·潘恩和他的《常识》告诉我们:无论现实多么复杂,有些常识不容颠覆。

把矩形申请为专利是可耻的。

细节决定成败,苹果获得滚动条“小”专利

2012-07-18 18:11

苹果又拿下了一项专利,这貌似并不是什么新闻了。不过这次苹果申请下来的专利虽小,但是其影响程度却并不见得会小。

据 The Verge 的报道,苹果此次申请下来的专利代号为 8223134 ,专利内容是垂直滚动条在用户不用时会自动消失。这样讲也许不够直观,举个例子来说,当读者朋友在 iOS 系统下浏览网页或文档时,可能会注意到,屏幕边缘有一个随着滑动动态显示阅读进度的垂直滚动条,当用户一定时间不再滚动屏幕时,这个滚动条会自动消失。苹果就是将这一极难注意到的小功能申请获得了专利。以下是该项专利文档中的关键内容摘要:

拥有触摸屏的便捷式设备
在屏幕上显示一个较大的文档的一部分
在屏幕边缘显示一条竖线,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全长度垂直滚动条
动态监测屏幕内容滚动
移动竖线
在很短的时间之后不再显示这条竖线
暂且还不知道苹果将怎样利用这笔新资产,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大部分 Android 设备已经毫无疑问的侵犯了这项专利。

如今智能手机领域的专利大战,其实导火索就是 Google 推出了高度开放的 Android 操作系统,而真正点燃它则是苹果。当然,苹果手上一水的专利资产也是其强大的后盾。而且往往苹果是在一些及其微小的细节之处申请了相关专利,让对手和用户都十分错愕的同时,也同样十分棘手,因为这样的小功能往往波及的产品面更广,就像前些日子 Google 和三星 Galaxy Nexus 因为苹果的“全局搜索”专利而在美国惨遭禁售,还有再之前苹果获得的“滑动解锁”专利。可见苹果不仅产品设计出类拔萃,在专利和法律意识上也比其他厂商强得太多,所以专利大战中更多的是站在原告席上。

回来看苹果最新申请下来的这项专利,读者朋友们觉得苹果会怎么样好好利用一番呢?

从苹果获得 MacBook Air 外观专利说起

2012-06-09 07:30

苹果申请的 MacBook Air 楔形外观设计专利已获得批准。很多媒体评论的第一句就是“超极本小心”——苹果热衷于发起诉讼以限制竞争对手大家都心知肚明。

很多人说,所有的平板都长得像 iPad、所有的超极本都长得像 MacBook Air。也有很多人说,方向盘都是圆的,你用了不代表别人不能用。我更倾向于这么说:苹果拿出了最好的设计,其它厂商在无法拿出更好方案的情况下,直接用现有的最好设计显然是明智的。至于外观是否侵权并不是本文关注的,这个由法官说了算。

说回超极本的来源。在移动互联已成为趋势的背景下,英特尔在移动领域的弱势却无法在短期内改变。于是英特尔拿出的应对方案是超极本,主要目的是与平板进行竞争,提供一种便携且强大的设备,防止市场份额被进一步蚕食。同时 U 系列低电压处理器的售价极高,对自己的利润也有利。

即与普通电脑产品由厂商进行推广不同,Ultrabook 是英特尔主推的概念。很多厂商其实态度并不积极,特别是在初期销量少到“甚至无法统计”的情况下。

如果苹果拿这些专利来掐超极本,就是在掐英特尔的财路和未来,我相信英特尔不会坐视不管。须知苹果全系 Mac 用的都是英特尔处理器。ARM 在性能上与 x86 仍有较大差距,而 AMD 的 APU 不管是在芯片设计还是工业制程上都比英特尔低一个档次。即苹果不可能在短期内找到合适的替代品,苹果更需要英特尔,而不是英特尔更需要苹果。

所以我相信超极本最大的敌人不是可能的专利诉讼,而是自身的价格:在同价格的 MacBook Air 面前,超极本有多大吸引力?在廉价的传统本面前,便携性又能否值回那昂贵的价格?

可在英特尔不愿对处理器降价和微软打算提高 Windows 8 价格的情况下,超极本又如何能降低自身成本?慢慢等待固态硬盘等部件成本的缓慢降低?

我相信轻薄便携就是未来,但通向未来的道路从来不会平坦。

【更新】数一数苹果那些专利战争

2012-03-31 07:00

这不是一张“好看”的信息图,这是一张“实用”的信息图。

最新一期的《彭博商业周刊》(Bloomberg Businessweek)封面文章《苹果决战 Android》以这张信息图作配图,详细整理了苹果与众 Android 厂商的专利战争,及与微软、柯达等公司的纠纷。

下面根据信息图简单整理苹果的专利纠纷,详细文章可以前往《商业周刊》网站浏览全文。

HTC 系

“HTC 系”牵涉到 HTC、VIA、S3 三家公司。这三家的关系是:HTC(宏达电)和 VIA(威盛电子)是同一个董事长,王雪红(Cher Wang)。2011 年 HTC 从 VIA 处购买 S3 Graphics,因为 S3 在与苹果的专利诉讼中获得两项胜利。

S3 Graphics 起诉苹果侵犯其图形专利,但去年 7 月和 11 月的两次判决,苹果最关键的 iOS 设备都被裁定没有侵犯 S3 图形专利。

HTC 在去年12 月被美国 ITC(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侵犯苹果专利,今年 4 月 19 日起部分型号 HTC 手机将被禁止在美国销售。这是 2010 年 3 月苹果起诉 HTC 以来,法官最明确的表态。

信息图中,VIA 起诉的是苹果在手机和平板电脑中侵犯其微处理芯片技术。

Google 系

Google 系是指 Google 及即将完成收购的摩托罗拉移动公司(MMI)。

苹果起诉摩托罗拉两个专利侵权:

无须安装或重启就能添加小组件
点击屏幕进行缩放的功能

摩托罗拉反诉的就非常多了:地理信息服务,天线设计,E-mail 推送(在德国法院苹果输掉官司),3G 无线网络,软件应用管理,触屏手势……

MOTO 是移动通信的鼻祖,反诉苹果的专利大都是基础通信方面,由于长期的积淀,官司胜算较大。在美国 ITC,苹果已经输掉了官司;在欧洲,苹果也只能寄希望于通过 FRAND 减少支付专利授权费。今年 6 月,在芝加哥法院,两家将继续对簿公堂。

提到 Google,就得提到正在 Java 专利上纠缠它的甲骨文(Oracle)——我们知道甲骨文 CEO 埃里森是乔布斯的好朋友(不许联想)——甲骨文索赔 61 亿美元,而 Google 提了一个方案只打算赔偿 1400 万美元。还有一个 Skyhook 也在起诉 Google,原因是它为苹果提供手机定位服务,但 Google 强迫三星和 MOTO 使用 Google 自己的定位服务,虽然前者想使用 Skyhook 的服务。

三星

苹果指责三星在外观设计、使用感受、甚至包装方面的抄袭,简直是“生搬硬套”(slavishly copied)。——当然,经典的段子就是法官也会将 Galaxy Tab 错认为 iPad。信息图中:

苹果对三星的诉讼是多方面的:诸如滑动解锁之类触屏操作手势,诸如圆角之类的装饰性设计,按钮类型,能分辨出耳塞还是其他物体的耳机接口,同时呈现不透明和半透明的设计……

三星的回应也非常多:为了高速传输的数据压缩技术,在手机中住在浏览器,通过高触感屏幕查看数字内容的技术,存储和播放音频的方式,在同一个无线网络下传输多任务的方式……

目前两家在全球 10 个国家进行 30 多项专利诉讼,整体来说苹果赢多输少(没有全胜)。

微软、柯达、北电、MOTO

柯达指责苹果和 HTC 侵犯了它四项图片传输相关的专利;北电指责微软收取了太高的专利税;MOTO 侵犯了一项同步电子邮件的专利(其余六项没有)。

应该注意到,去年 7 月北电专利收购案中,苹果和微软一起参与了北电专利竞购,苹果获得的是 LTE 相关专利完全所有权,出价 20 亿美元;微软跟 SONY 一起,花费 10 亿,没有透露具体内容,但应该是专利的使用权。

更新:诺基亚

很多朋友在评论区反映文章中“华丽地”忽视了诺基亚与苹果的官司。其实正如文末注释中所言,这篇文章只是基于信息图内容的扩展,并非全面的专利战总结。我们并非有意忽视苹果这一“败仗”。应大家的要求,将诺基亚的情况更新进来。

去年 7 月 14 日,诺基亚宣布解决了与苹果之间的专利纠纷。诺基亚方面并没有透露苹果将支付给它多少专利授权费,CEO 埃洛普只是说:

非常高兴苹果使用日益增长的诺基亚授权专利,这说明诺基亚拥有行业领先的专利组合,它们可以使我们在移动通信市场获得长久的专利授权机会。

不过伯因斯坦研究公司(Bernstein)的分析师 Pierre Ferragu 估计苹果在当季(2011 年三季度)将向诺基亚一次性支付 5 亿欧元(7.15 亿美元)赔偿,并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支付另外 1 亿欧元(1.43 亿美元),直到 2012 年四季度结束。

注:以上文字根据信息图扩展,并非《商业周刊》内容摘录,如需查看原文,请点此链接。

扩展阅读:

目标 Android?– 45 亿北电专利收购案
三星&HTC 戳痛了苹果哪里?
HTC 迂回策略失败,回到原点与苹果打硬仗
专利大战里程碑?三星 Galaxy Tab 10.1 在欧盟遭禁
苹果专利诉讼,HTC 受到重大打击
苹果再输专利官司,这次是多点触控
苹果专利战面临重大挫折

题图来自 Bloomberg Businessweek

信息图如下(点击查看大图):

苹果在英国起诉三星失利,被令公开道歉

2012-10-18 20:34

来自 The Verge 的消息,英国高等法院已经判决三星 Galaxy Tab 没有侵犯 iPad 专利,同时,苹果被要求向三星公开道歉。

三星随即对此事发表了一份声明:

We welcome the court’s judgment, which reaffirmed our position that our GALAXY Tab products do not infringe Apple’s registered design right. We continue to believe that Apple was not the first to design a tablet with a rectangular shape and rounded corners and that the origins of Apple’s registered design features can be found in numerous examples of prior art. Should Apple continue to make excessive legal claims in other countries based on such generic designs, innovation in the industry could be harmed and consumer choice unduly limited.

我们欢迎法院的此次判决,证明 Galaxy Tab 并没有抄袭苹果的设计。我们仍然坚信第一款拥有矩形外观和圆形倒角的平板电脑并非出自苹果公司,并且苹果公司注册的设计特征在以前的多数艺术品上都能找到。如果苹果公司继续在其他国家基于这种通用设计滥用法律,那么工业创新将变得艰难,同时消费者的选择将极其有限。

法官 Colin Biriss 曾在 7 月份表示,消费者并不会弄错 iPad 和 Galaxy Tab,因为这款三星平板“并非和 iPad 一样酷的产品,它的设计比不上 iPad 所表现的极简、低调”。

苹果与三星的专利诉讼一直在全球各地打得火热,此前三星被裁定赔偿苹果 10.5 亿美元,而这次情况有所改变,苹果被判在其官网和英国的杂志、报纸上刊登广告,向公众表明三星没有抄袭它的设计。

Apple Insider 称该广告将在苹果网站至少挂上六个月,以便安慰三星受损的品牌形象。苹果的辩护律师认为,此举岂不是在自家网站上为竞争对手做免费的广告吗?

苹果再输专利官司,这次是多点触控

2012-01-06 17:18

据路透社报道,台湾义隆(Elan)宣布在与苹果的多点触控专利官司中取得了胜利,苹果向 Elan 赔偿 500 万美元,同时两家交叉授权(cross-licensing)两项专利,以停止专利诉讼。苹果发言人称“很高兴与 Elan 之间的纠纷成为过去,这避免了法庭上的持久战”。但据 CNET 报道,Elan 仍将在美国地方法院起诉苹果,最终的宣判要到 2 月才会作出。

台湾义隆是一家专注于集成电路和触控模块解决方案的 IC 设计公司。它在 2009 年 4 月开始在美国地方法院发起对苹果的诉讼,义隆称苹果侵犯了它在 1998 年申请的“在触控板上探测一个或多个手指”的专利。苹果马上进行反诉,称义隆侵犯了它两个触控相关的专利。

这场官司于被 2010 年 3 月被捅到了 ITC(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时苹果刚刚宣布起诉 HTC 侵犯 20 项专利没多久,义隆向 ITC 诉求禁止美国进口 iPhone、iPod Touch、iPad、MacBook 和 Magic Mouse。ITC 的判决在 2011 年 4 月作出:苹果没有触犯美国法律,没有侵犯义隆的专利。

直到 2012 年 1 月 5 日,台湾义隆才迎来胜利。台湾义隆宣布苹果将向它支付 500 万美元赔偿,并交叉授权两项触控相关的专利。不过苹果发言人强调进行交叉授权的专利,并不是 iPhone、iPad、iPod Touch 独有的专利,不会影响这些产品的独特性。

台湾义隆的胜利,不禁让人想起半年前 S3 Graphics 对苹果图形专利的胜利。后者让 HTC 看到了希望,毅然花费 3 亿美元从同胞兄弟威盛(VIA)那里买下了 S3,用来对付苹果的专利战争。可惜这个炮灰在 2011 年 12 月壮烈牺牲,HTC 也悔不迭地称“重新评估”这笔收购案。不然以它为榜样,HTC 可以再来一次“丢卒保帅”。

对于苹果来说,专利诉讼战最近打得比较艰难,坏消息不断:

12 月 23 日,在德国起诉 Galaxy Tab 10.1 N 失败(此前起诉 Galaxy Tab 10.1 是胜利的);
12 月 9 日,澳大利亚宣布取消 Galaxy Tab 10.1 禁令;
12 月 5 日,三星宣布 2012 年用 2 亿美元来跟苹果打官司;

还有一条与专利无关的坏消息:12 月 27 日,苹果涉嫌在意大利“误导消费者”,被判罚 90 万欧元(120 万美元)。
或许如这位分析师所言,苹果该熄火了?

专利战采用焦土战略是一个不好的消息,因为它没有使专利的价值最优化,而人们可以规避这些诉讼。这就像一个大坝,使用专利武器来淘汰竞争对手,就像在河流中扔了一块石头。河流总能找到绕过石头的办法。没有更好的方法来引导河流吗?

三星 & HTC 戳痛了苹果哪里?

2011-07-13 13:00

苹果今年接连起诉了三星(Samsung)和 HTC ,其中对三星的诉讼肇始于今年 4 月,指控三星在多点触控手势和外观设计方面侵犯了苹果 10 项专利;对 HTC 的诉讼则是 2010 年诉讼和今年 4 月诉讼的延续。今天又有传言流出:苹果将斩断三星价值 56 亿美元的供应链。

俗话说“狗急跳墙”,苹果作为全球市值第二大公司(次于埃克森美孚), 2011 年来进行如此密集的专利侵权诉讼,想必三星和 HTC 威胁到了苹果核心利益。那么,他们两家触碰到了苹果哪些痛处?

痛处一:开放和封闭

简单从意识形态方面来讲, Android 的开放和 iOS 的封闭天生就是一对死敌,一方显得越开放另一方显得越封闭,反之亦然。关于这一点不作延伸讨论,可以参照苹果干掉 Psystar(卖苹果克隆机,将 Mac OS X 装到 PC 机上)案例。重要的是第二点和第三点。

痛处二: Android 阵营蚕食 iOS 移动设备市场份额

手机市场方面

IDC 预测 2011 年智能手机出货量将达到 4.5 亿部( 2010 年是 3.03 亿部),其中 39.5% 是Android手机, 15.7% 是 iPhone ;而到 2015 年,Android 的市场份额将达到 45.4%, iPhone 则下降至 15.3%(光荣牺牲的系统是年迈的塞班)。这个趋势可以得到手机应用开发相关的工作机会变动数据的佐证—— 2011 年第二季度 Android 应用开发相关的工作机会上升了 20%,iPhone 仅仅上升了 9%。

市场研究机构 Gartner 的预测则更加大胆:2012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突破 6.3 亿部,其中 49.2% 的手机运行 Android 系统,iOS 系统的手机仅占 18.9%。

平板电脑方面

iPad 是平板电脑的鼻祖(其实平板电脑概念是比尔·盖茨提出来的),也是市场上的霸主。 2010 年苹果总共卖出了 1500 万部 iPad ,其 2011 年 Q2 财报显示第一季度总共卖出 469 万部 iPad 。目前有投行将 2012 年 iPad 的出货量上调到了 5500 万台。

Android 阵营在平板电脑领域是后来者,其成长过程一直被 iPad 打压着——尤其是价格方面非常被动,从 Galaxy Tab 到 XOOM 到 Galaxy 10.1 , Android 平板亦步亦趋,不温不火。但据 IDC 数据,6 月 Android 的平板市占率也达到 34%了,比年初的 22%上涨了 12 个百分点。 RBC 预测 Android 的市场份额在 2014 年将达到 40%(这里应该相对考虑了 Playbook 、 webOS 平板的占比)。

如果说以上数据包含了预测数据不太靠谱的话,来看这组数据:

2011 年 6 月,每天被激活 Android 设备 50 万台,每周环比增长 4.4%
2011 年 5 月,每天被激活 Android 设备 40万台(2011 谷歌 I/O 大会数据)
2010 年 12 月,每天被激活 Android 设备 30 万台
2010 年 10 月,每天被激活 Android 设备 20 万台
2010 年 5 月,每天被激活 Android 设备 10 万台(2010 谷歌 I/O 大会数据)

以上数据来自 Google 工程副总裁罗宾(Andy Rubin)的Twitter ,包含了手机和平板电脑的数据。

相比之下,苹果去年 10 月 iOS 设备的日激活量是 27.5 万,今年6月份的数据是 21 万。

另外,考虑到 HP 也不是个省油的灯,此前传言 HP 将授权三星生产 webOS 系统的手机和平板电脑,今天它也调整了 webOS 部门的人事安排。如果传言为真,IDC 明年 3 月发布的新预测报告时得加上 webOS 的份额了。

痛处三:三星 & HTC 威胁苹果霸主地位

这里指战略层面。

三星对苹果威胁最大。三星的商业模式是“垂直整合”,通吃产业链。与三星合作的企业,对这种模式既爱又恨。因为它既是你的合作伙伴,又随时可能成为你的竞争对手(诺基亚当年因此拒绝从三星进货)。

比如这次受伤的苹果,三星占据了全球 40% NAND flash 闪存芯片市场份额,在 DRAM 内存领域处于绝对垄断地位,其高品质显示屏则一直很紧俏,这些都是苹果仰人鼻息的地方。三星方面,自家的 Galaxy 系列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却时刻紧盯着 iPhone 和 iPad 。

具体就智能手机产业链来说,三星上游涵盖了 CPU 、 NAND 闪存、 DRAM 内存、显示屏、电池制造,中游涉足手机设计、品牌影响、组装制造,下游建有强大的销售渠道。一旦三星变成竞争对手,它借助“垂直整合”模式,进行集约化生产,可以很好地控制成本和销售产品,这是 HTC 无法比拟三星的地方。

应对“垂直整合”模式的方法,方法有二:一是迎难而上做同样的事情——通吃产业链;二是多样化经营。前者,苹果的做法是通过“战略性收购机会(strategic opportunities)”控制产业链上游(参阅《苹果是地球上最敢于吃螃蟹的公司?》一文),加上苹果敢于使用新技术,有很大的先发优势。而后者,对于产品线单一的苹果来说,显然有很大的困难。

由此看来,如果第一段那个传言为真,苹果最终斩断价值 56 亿的三星生产链,转而寻求多样化供应链,一点也不足为奇。

HTC 则作为新生力量,发展迅速,具有很强大的带加速度的冲击力。

据 IDC 数据,在 2011 年第一季度卖出的 9960 万部智能手机中:

诺基亚占比 24.3%,2420 万部,去年是 38.3%
苹果占比 18.7%,1870 万部,去年是 15.7%
RIM 占比 14%,1390 万部,去年是 19.1%
三星占比 10.8%,1080 万部,去年是 4.3 %
HTC 占比 8.9%,890 万部,去年是 4.9%

HTC 是全球第五大智能手机生产商,也是继苹果、诺基亚、三星、RIM 之后第五大最赚钱手机厂商。

再来看一组更新的数据——2011 年 6 月与 2010 年 6 月对比,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美国、日本和澳大利亚智能手机市场份额数据。摘录 iOS 和 Android 数据进行对比(括号中是同比去年增加了的百分值,比如去年是 10%,今年是 25%,则是“+15%”,非“增长幅度”):

英国:Android 45.2%(+34.5%);iOS 18.3%(-12.3%)
德国:Android 41.3%(+38.2%);iOS 18.4%(-9.2%)
法国:Android 37.5%(+16.4%);iOS 17.9%(-13.3%)
意大利:Android 26.1%(+24.5%);iOS 20.6%(+6.8%)
西班牙:Android 41.3%(+33.7%);iOS 5.7%(-1.5%)
美国:Android 57%(+38%);iOS 28.7%(+7.6%)
日本:Android 64.7%(+39.2%);iOS 27.7%(-10.2%)
澳大利亚:Android 36.4%(+32.2%);iOS 36.8%(+0.5%)

以上数据中 iOS 市场份额仅仅在美国、澳大利亚小幅上升,其中澳大利亚 0.5%的增幅几可忽略。相比之下,Android 迅猛劲头一览无余。

HTC 作为全球第一大 Andorid 手机厂商,是以上数据主要贡献者,也是主要获得者。所以有台湾媒体报道 HTC 明年有望超越 RIM 成为全球第四大智能手机厂商。

基于以上分析:

可以基本确定,三星和 HTC 作为 Android 阵营的“出头鸟”,确实招惹了苹果。而且从第三组数据来看,以两家为首的 Android 阵营对 iOS 系统的冲击是非常巨大的。如果能借助“专利”这根大棒在三星和 HTC 身上达到对 Android 阵营杀鸡儆猴的效果,则为上佳结果。

但是,有一个问题:智能手机是未来发展的趋势,既然苹果你专营高端市场,就必然对中端市场有所松懈。这个缺口,即使没有出现 Google 的 Android 系统,也许出现另一个 Endroid、Xndroid 之类的产品来填补这个市场。就像当年甲骨文钻IBM在中端数据服务市场的空子一样。

或者,苹果的专利诉讼大战,是为低配版 iPhone 4 和低配版 iPhone 5 扫清道路?

附:苹果法律诉讼简史

1982 年
起诉富兰克林计算机公司(Franklin Computer)
缘由:富兰克林公司 Ace 100 抄袭 Apple II 系统
结果:富兰克林公司停止销售 Ace 100,美国立法保护电脑运行系统版权

1988 年
起诉微软和 HP
缘由:微软和 HP 侵犯 Apple Lisa 图形用户界面(GUI,graphical user interface)
结果:苹果完败,声誉损失严重。苹果遭遇 Xerox 以牙还牙式诉讼,不过 Xerox 也败了。

1994 年
起诉英特尔,微软,旧金山大峡谷公司(San Francisco Canyon Company)
缘由:以上仨公司将 QuickTime 搬到了 Windows
结果:1997 年苹果撤回诉讼。微软的代价是:IE 成为 Mac 默认浏览器,微软购买 1.5 亿苹果股票,微软未来 5 年持续为 Mac 开发 Office、IE 等软件。

1999 年
起诉 Daewoo、E-machines、Sotec
缘由:Daewoo、E-machines、Sotec 模仿 iMac
结果:1999 年法律还没保护产品的商标设计。现在看来,苹果取得了最终胜利。

2005 年
起诉博客作者
缘由:博客作者泄露苹果产品信息
结果:一个案子中,被起诉的 Think Secret 网站被关闭,2007 年下线;而另一个案子中,苹果要求博客网站提供消息源,法院认为博客网站是一个媒体,有权保护“线人”。

2008 年
起诉 Psystar
缘由:Psystar 把 Mac OS X 装在了PC上
结果:Psystar 破产,赔偿苹果 265 万美元

2010 年
起诉 HTC
缘由:HTC 侵犯苹果部分手机专利技术
结果:正在进行时……

2011 年
起诉三星、HTC
缘由:三星、HTC 侵犯 iPhone、iPad 专利技术
结果:正在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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